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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有一点,是叶默需要警告混混的,现在持着枪,叶默转过身来,以背部对准桌面上的花瓶,同时右手反转,以枪进行射击。
“砰”地一声,叶默精准地就打中花瓶,瓶口碎裂,令人惊叹的一幕。
混混看见,目瞪口呆,心中直打寒颤,他自然知道叶默这是什么意思,他是在惊吓自己。
事实上叶默就是在吓头巾混混,如今更是直接开口:“在这两天内你可不要想逃跑,一旦逃跑,我就把你脑袋打穿。”
“是,是……”混混僵声回答,这种时候他再傻也不会逃跑,他还年轻,大把的事情没有享受,如果就这么死掉,那多么的不值得。
的夜晚十分美丽,月亮虽然不是特别大和特别圆,胜在这里的空气好,大概是因为肯西尔市属于欠发达地区,第二第三产业的比重非常低,第一产业比重则占了百分之五十,所以这里的空气特别好。
叶默在市中心找了一间酒店,随后拿着行李和头巾混混搬进去。
因为接下来几人两人要生活在一起,叶默就问了头巾混混的名字,原来他叫作兰斯拉夫,这个名字听起来非常熟悉,叶默仿佛好象是在哪本文学著作里面看到过同样的名字。回想一下,发现并没有这个名字,也就算了。
当天晚上,两人就这么睡在一张床上,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敌人,反而像是朋友,十分平安。
叶默倒是睡的舒服,他把整一张大床都霸占了,相反是兰斯拉夫,看上去就好象是被逼到墙脚的落水狗,蜷缩一团,十分可怜。
事实上兰斯拉夫现在就在想着,等晚一点叶默真的睡下,就立刻逃跑!
如果现在还不逃跑,真的带叶默去找查理,那肯定就给自己惹大麻烦了,兰斯拉夫又不是笨蛋,怎么可能会没事找事做呢。
夜半三更,城市渐渐变得安静起来,在外面闪烁发光的霓虹灯也一盏一盏的关掉,仿佛整个城市都被静止那样。
这时候兰斯拉夫倒是从床上爬了起来,他就是等待这个时候,一切都变得安静,叶默也睡下的时候,那样他就可以跑掉了。
现在侧过头看着叶默,他睡得就跟猪一样,鼻子还打着十分响亮的鼻鼾,看见他这个样子,兰斯拉夫总算能放心逃走了。
蹑手蹑脚的,比小偷还要像小偷,兰斯拉夫打开门准备就溜掉,可惜他刚刚踏出门口时,一道暗枪就响了起来,“砰”地一下打在兰斯拉夫的腿上。“扑”血液好象喷泉那样飞溅出来,脚一软,兰斯拉夫就摔倒在地。
“你是想逃跑吗?”不知何时,原本正在熟睡的叶默忽然站了起来,脸色冷狠,就这么出现在兰斯拉夫的身前。
兰斯拉夫现在可是吓得整个心脏都跳了出来,魂魄不见了一半,牙齿颤抖:“你怎么会起来了,你不是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