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一个月,依照父亲所言,要分家,田产一分为三,大哥、二哥、父母各执一份,房屋也分成三份,用竹子做成篱笆墙,将一个大的院落分成三家,老大家叠合老二家又另开了大门。
按照父亲重男轻女的思想,女儿是没有权力继承家产的,总归是要嫁人,随了夫家的姓氏。
所以父母只留了三分之一的田产和房屋。
大哥和大嫂分出去自食其力,开了春,一应耕种事宜安排的妥妥当当,十分顺利,算是成家开始立业。
二哥和二嫂却不是十分和睦,两人都是暴脾气,时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吵架。吵架也就算了,毕竟是磨合期,总归是要磨合的。但是二嫂一吵架就跑,回娘家。
娘家人一看自己姑娘受到了欺负,就全家总动员,到宛家来讨说法,搞得鸡飞狗跳、不得安宁。
更甚者,她们居然打起我百宝箱的主意。
二嫂说:“这样分家太不公平,小五那里还藏着很多的财宝,为什么不拿出来一起分了?”
箱子里原先共有十五件收藏品,大哥和二哥结婚,我陆续卖掉五件,只有十件了,我原本打算再卖掉几件,用来小六上学的学费。
我也想过自己去县城读书,但只怕家中无人照料,这个百宝箱放在家里只会招惹是非。
现在看来,‘是非’提前来了……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