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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倩华第一眼看过去就不喜欢萧鸿渐。
首先,没有女人会喜欢被人平白认老了二十岁的。
其次,她本来就因为君越怡想要跟沈浩分手,而满肚子怒火。
这会儿就算是看到君越怡家里有个公蟑螂,都足够她杀之后快的。更别提是萧鸿渐了!
最后,那就只能怪萧鸿渐自己了。
他本来就是个衣食无忧的富二代,容貌又俊秀,眼神又温柔。
就算这些年已经经历了生活的各种吊打,但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优渥矜贵,还是挥散不去的。
他很少穿西装,加上现在除了要在娱乐圈里跟那些时尚元素摸爬滚打外,还要经常去各个学校跟孩子们老鹰捉小鸡。
所以他今天穿着一件胸前印着米老鼠图案的粉色长袖t恤,外面是黑灰格子的衬衫。
灰色亚麻长裤,白色帆布鞋。
萧鸿渐有两个耳洞,其中一个是甄珠帮他打的。
那是萧鸿渐决定跟甄珠在一起,并亲口跟她承认,自己确实一度有过将她当做唐韵的感觉。
但过了一段时间后,才意识到甄珠是不一样的。
两人发生关系之后,萧鸿渐为甄珠戴上了一枚戒指。而甄珠却带他去打了一个耳洞。甄珠说戒指戴在无名指上,是因为那根血管距离心脏最近。
但是人脑才是产生意识的本源,还是打个耳洞吧。把某个纪念,存在距离意识最近的位置。
当时萧鸿渐还笑话甄珠,说她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么不解风情的话。
没想到甄珠取出一对耳钉,给他戴上了一个。
看到那对耳钉的时候,萧鸿渐是有些懵的。
因为那是他之前买给唐韵的,还没等送出去,就出事了。
当时萧鸿渐是有点心虚的,想着要怎么解释的时候,甄珠就已经帮他戴上了。
甄珠说,唐韵毕竟是为了救你,才出事的。你应该要记住她,就算为了我,也要记住她。
后来萧鸿渐再回忆起当初的场景,只觉得心里像被人埋了针一样,痛得几乎不能呼吸。
所以在甄珠出事后,他又打了另一个耳洞。
为和甄珠举行婚礼而准备的全套首饰中,他取下了一枚钻石耳钉。
在距离心脏和大脑都最近的地方,他以为,自己这一辈子会带着这两个女人的名字,像肩膀上的长明灯一样。
照亮他前方没有太多选择的那条路......
可是,在一个人眼中最珍视的东西,或在另一个陌生人的眼中,则成了最碍眼的奇葩。
比如这一刻的萧鸿渐,在温倩华看来,简直就是一个被工薪阶层家庭宠坏了的富养男孩。
三十岁了也没有个正经营生,估计不是在迪士尼公园里当人偶,就是在外面当骑手。
而自己这么优秀的女儿,到底是什么眼光!
或许明显能感觉到温倩华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友善,萧鸿渐有点尴尬。
“伯母,我……”
“我看起来,年纪很大么?”温倩华轻轻从鼻腔里哼了一声。
“不是不是,我以为……我……”
这种时候越解释越崩盘,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干脆别出声了。把一切阶级矛盾都交给身边的女人就是了。
于是萧鸿渐站直了身子,往君越怡身上看了一眼。
“妈,鸿渐近视眼,您别介意。她是觉得您身上的气质慈祥温和,还以为您是奶奶呢。”
那一刻,萧鸿渐突然意识到——这个女人的情商不是一般的高啊。
三两句话一转,立刻给妈妈戴上了慈祥和温和这样的帽子。温倩华哪里还能再摆脸色?
不过萧鸿渐也是怪自己唐突了,冒冒失失地就认人。
他跟君越怡,其实也就只能算是普通朋友吧?
君越怡请萧鸿渐坐到沙发上,并吩咐保姆去倒水。洋山芋一见到他回家,这会儿撒丫子在客厅里转悠。
君越怡说,奶奶样的这只边牧叫洋山芋。
萧鸿渐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,心里猛然怔了一下。
他想起甄珠给唐斌买的第一条导盲犬就叫土豆。后来被人害死了,又找来一条小的,叫马铃薯。
甄珠走了以后,萧鸿渐原想让唐斌带着马铃薯跟自己搬过来的。
可是老爷子不愿意。
他说他们非亲非故。
萧鸿渐说他是甄珠的丈夫,也就是您的女婿,怎么就非亲非故了。
后来他微微反应了一下,一股脑的心酸涌入胸腔。
甄珠也不是唐斌的女儿啊,只是甄珠不小心杀了唐斌的女儿,出于愧疚,才留在他身边的不是么?萧鸿渐没有再劝,但他每周都会过来看看唐斌。
他烧菜很难吃,一个衣来伸手的富家公子,做菜本来就是人类迷惑行为。但萧鸿渐这些年,已经做过了太多他原以为自己根本不回去做的事。
一开始,两人相顾无言默默吃着,然后先后去洗手间上吐下泻。
最后萧鸿渐把剩菜给了马铃薯,马铃薯吃完连发-情都不发了。
萧鸿渐才意识到,这样下去不行。
无论是甄珠还是唐韵,在天之灵都不会放过他的。
后来,唐斌也渐渐的不再拒绝与他交流了。
有时候萧鸿渐在前面做菜,唐斌就在后面指点,放葱放盐,加水什么的。
如今萧鸿渐的厨艺有了稳步的提升,至少可以跟孤儿院里的大师傅有的一拼了。
再后来,唐斌的老房子拆迁了。
唐斌原打算去养老院的,可是年纪不到。
唐斌才54岁,按规定,都没到法定的退休年纪。
于是萧鸿渐干脆有了个好主意,把唐斌送到了自己投资的一家孤儿院里。
那家孤儿院是个特殊机构,里面都是残障儿童,也有很多失明儿童。
唐斌这两年自学盲文,完全可以过去跟孩子们一起交流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