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就是地上有林云的血迹,这东西可是十分宝贝,因为他们可以用这些血迹做许多的事。
与此同时,林云也是在虚空之中感觉到自己的肉身要崩溃,这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玛丽隔壁,何止欢,大爷记住你了。
林云也是一脸狰狞的吼道,他也知道这是最后的时刻,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十分艰难的决定,那就是用之前记住的一种功法《不死天功》,对自己脱胎换骨。
这功法在生死关头,那是可以让人保住小命,但是代价是施展者的所有灵力都会在一瞬间覆灭。
这功法总共可以施展九次,每一次都是要让人重修,到了九次之后,他就可以到只要有一滴血就可以重生的地步,这种手段堪称保命的绝对功法。
林云也是要感激自己收集功法的爱好,要不然这一次是真的怎么死都不知道。
当然,林云之前在洪荒是没有施展过,因为这种功法有一个很大的局限性,那就是一段时间之内就要施展一次。
就他在洪荒的身份,他要是变成一个普通人,估计千百万的人想要弄死他。
如今没有任何选择的时候,他也是豁出去。
那一招功法施展出来之后,他的肉身在一瞬间很是强大,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的肉身瞬间枯萎,逐渐变成一个普通人的模样。
这就是这一招的代价。
林云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肉身彻底枯萎之前直接蹦跳出来,因为他很是清楚一个情况,那就是一旦他不跳出来,那就会死在这虚空之中。
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不死,那谁死呢?
现在也不过是让他可以延续一些时空旅程罢了。
林云也是不知道自己到哪一个地方了,但是他可以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让自己扛住。
在差不多扛不住的时候,他才是从虚空之中破裂出来,他的运气还算是好,他是跌落在荒无人烟的地方,至少不会被人给看到,但是他运气不好的地方就是,他刚刚出来就昏迷了,而且是在一旁雪地里面。
现在林云就是一个普通人,要是没有什么意外的话,那是彻底死翘翘。
命里有时终须有,林云在昏迷之前的唯一想法,那就是他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是这样死去。
与此同时,远处也是传来了一阵阵狼嚎,那些狼似乎已经靠近这边了。
不过在那些狼到来之前,一个裹着盔甲的男人骑着一头硕大的狗出现在这边。
若是仔细辨认的话,这就会发现这一头狗是传说之中的哈士奇。
“刚才明明感觉到这边好像有大动静,怎么一下子就没有了呢?咦,这有一个普通人。”那个人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躺在地上衣衫褴褛的林云,他的眼神都是有些疑惑。
因为他很是清楚这可是处于东北域界的边缘,这里冰封千里,不要说是普通人,即使是筑基期的存在想要在这里生存都是有些艰难。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