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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是麻木的,还没来得及疼痛。
等到了牧区,见晚霞映照在光如镜子的湖面上,听着牧民吆喝牛羊回家,卓萱才明白过来自己已经走了很远很远,来到了藏区。
也许潜意识里觉得这里地广人稀,交通和通讯都落后,心事不容易被看见,踪迹也不容易被发现。
说不定这里还有狼和雄鹰。
都没来得及跟小母狼告别。
天地之间,又是一个人,这就是爱情的代价,但她一点也不后悔。
“呼!”念头流转间,她面前窜过来一个庞然大物,直接把她扑倒在地。
眼角余光还发现那东西露着血红的舌头,还有不断喷涌的腥气。
连日的奔波加惊吓,还有些高原缺氧,卓萱晕倒了。
等她再次醒来,看见一张张淳朴的脸,脸上都有高原红,都用关切的眼神看着她。
见她睁开眼,这群人呜哩哇啦一通,拿过木碗给她喝水。
卓萱第一口差点吐出来,不是水,是奶,应该是牦牛奶。
不过她饿了,喝了两口适应后觉得还挺好喝,索性一气喝光。
穿着民族特色服装的人们热情鼓掌,为远方朋友的豪爽。
卓萱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里,可惜语言不通。
不通也挺好,省的被盘问来历,她决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。
这里是一个很大的村落,也是牧区,人们散落的分布,每家都有大片的牛羊,还有牧羊犬。
晕倒前扑她的那个庞然大物,就是牧羊犬,和她家小母狼一样凶悍。
人群呜哩哇啦后半天后自动让出一道缝隙,过来一对夫妻模样的青年人,他们会说些许汉语。
他们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,给卓萱介绍自己名字,男的好像叫“旦增次仁”,女的叫“明玛”。
卓萱虚弱的问好,说自己叫卓萱。
明玛别不过劲来,卓萱一笑,“叫我卓玛好了。”
入乡随俗。
明玛表示要把她接到家里去住,一直住到她康复为止。
卓萱大为感动,这里的人善良淳朴,地处偏僻,很适合躲藏。
真的可以考虑在这住一阵子,一直到玄赫结婚生子后,她就相对自由了。
在明玛的搀扶下,卓萱慢慢出门,拿着自己极少的行李去明玛家。
看到门口的高头大马她无奈的笑笑,不会骑啊!
明玛呜哩哇啦一通,救卓萱的这户人家很快推出一个拉杂物的车,卓萱就坐在布满牛粪的车上,去了明玛和旦增家。
明玛家很大,好几个毛毡房连在一起,还有成片的牛羊,以及为数不少的马匹,算是富裕阶级了。
夫妻两个三十岁左右,脸被高原的风皴的厉害,人却善良的很。
他们不计回报,不问卓萱来路,一心一意的照顾她,自己吃什么就给卓萱吃什么。